工信部权威解读中国版RoHS 2.0检测法规法令(连载二)

2021-03-22

第二部分关于《管理办法》的适用范围

一、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说明

Q10.《管理办法》中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的“配套产品”指的是什么?

:《管理办法》中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的“配套产品”是指用于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内电器电子设备的组件/部件、元器件和材料。

  注:电器电子设备的标准配件或可选配件,以及用于维修、翻新、扩容或升级等的备件也属于上述组件/部件。其中,标准配件是指随机配备的辅助部件。如果缺少标准配件的话,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产品的使用和性能;可选配件是指在标准配置之外,可以增强产品功能,提高产品性能的部件。和标准配件不同,不使用可选配件不会影响到产品的基本功能的使用。

  配套产品作为电器电子产品的一部分应当符合《管理办法》要求。

Q11.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“涉及电能生产、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”,主要是把哪些设备排除在外了?除此之外,还有哪些产品和情况被排除了?

  答:以下电器电子设备及其专用或定制的配套产品不属于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。

1.涉及电能生产、传输和分配的设备,如发电厂、输配电站、建筑物供配电所用的系统及设备;

2.用于军事用途的电器电子设备;

3.用于特殊环境或极端环境的电器电子设备;

4.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设备;

(注: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设备应符合出口目的地国家/地区关于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规定。)

5.暂时进口产品或进境维修,但不销售的电器电子设备;

6.用于科研/研发、测试用途的样机;

7.用于展会、展览等用途,但不销售的样品、展示品等。

Q12.《管理办法》是否有配套的类似《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》的文件,列举《管理办法》适用产品的目录?

:原办法的《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》采用列举法对所适用的十大类产品进行了列举。但《管理办法》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电器电子设备及其配套产品,考虑到电器电子行业技术发展快、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,仍采用列举的方式难以穷尽所有电器电子设备,现采用对《管理办法》适用的主要设备大类进行归纳和说明的方式,供相关方执行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归类对照时参考使用,并不再另行制定其他有关《管理办法》产品适用范围的说明文件。

  《管理办法》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类型及其配套产品:

1.通信设备

  固定或移动通信接入、传输、交换设备、通信终端设备等,包括有线通信设备和无线通信设备。如测速雷达、无线摇控及导航设备、对讲机、手机、传真机、电话机、无线射频产品等。

2.广播电视设备

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播控设备、广播电视发射及传输设备,以及应用电视设备等。如专业广播电视接收设备、专业录音录像重放及音响设备,以及观察监视电视、教育电视、特殊成像电视、特殊功能电视和跟踪电视等应用电视设备等。

3.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

  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整机及其外围设备,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应用于金融、信息安全、工业控制、信息采集及识别等领域的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终端等。如工作站、服务器、微型计算机、学习机、电子词典、电子相册、路由器、打印机、人机交互设备、IC卡读写机具、手写板、生物特征识别设备、移动存储介质、不间断电源、语音及图形图像输出设备等。

  其他办公设备包括幻灯及投影设备、照相机、复印和胶印设备、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等。如各种用途的复印设备和集复印、打印、扫描、传真为一体的多功能一体机、碎纸机、打字机、考勤机、计算器、点钞机等。

4.家用电器电子设备

  家用电器电子设备指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电器电子设备及装置,包括音视频设备、音响设备、制冷电器具、空气调节器、通风电器具、厨房电器具、清洁卫生电器具、美容电器具、保健电器具、电热电力器具,以及缝纫、编织等加工设备及类似产品,以及电子钟表等,也包括如家用燃气炊事器具、燃气取暖器、燃气热水器、太阳能热水器等的电辅助家用器具,以及安防、监控等系统终端设备等。

  其中,“家用和类似用途”是指主要用于家庭,但也可用于办公室、工厂、商场、饭店等公共场所,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非生产型机器及装置。

5.电子仪器仪表

  电子仪器仪表是用以检出、测量、观察、计算各种物理量、物质成分、特性参数等的电子器具或设备。例如:电工电子测量仪器、电子分析仪器、电子计数/计时器、电子监测设备和仪器等。

6.工业用电器电子设备

  包括工业加工、生产及检测用电器电子设备、工业控制用监控仪器设备等。

7.电动工具

  电动工具是指由电动机或电磁铁为动力,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工作头的一种机械化工具,包括手持式、可移式以及园林电动工具。按照操作方式及用途可分为金属切削类、砂磨类、装配类、林木类、农牧类、园艺类、建筑道路类和矿山类等。

8.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

  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电子仪器、设备、器具、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,用于疾病的诊断、预防、监护、治疗或者缓解。

9.照明产品

  包括电光源和灯具。如电光源包括:白炽灯、卤钨灯、荧光灯及高强度气体放电灯,及LED灯等;灯具包括室内照明用灯具,户外照明用灯具,以及应急灯具等。

10.电子文教、工美、体育和娱乐产品包括各类电子乐器,以及带有电子或电气组件的玩具、体育用品及游艺器材和娱乐用品等。

Q13.相关方如何判断电器电子设备是否属于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?

:以下流程归纳了法规和本文件中有关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的条款,相关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判断产品是否属于《管理办法》产品适用范围。

  必要时,相关方有责任保存和/或提供有关其产品属于本文件明确排除的产品类型的证明材料。


分享